涉外股权纠纷存在哪些问题
有些企业家大业大的,甚至把生意的做到了国外,那么该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纠纷可能就落入涉外股权纠纷的范围,涉外股权纠纷为涉外商事案件审理中的一个重大疑难问题,在实体的法律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并不周全,效力偏低,甚至还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以下内容。
一、不符合起诉条件
如果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将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将会被驳回;或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利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二、诉讼请求不恰当
人民法院对没有提出诉求请求的将不会审理,当事人在提出诉求的时候必须明确,具体且完整。而且诉讼请求不可随意的扩大诉讼请求范围,必须适当,不然不仅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还需要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
三、逾期更改诉讼请求
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增加或更改诉讼请求以及提出反诉的,可能不会被审理。
四、超过诉讼时效
被告提出原告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而原告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将驳回其诉讼请求。
五、授权不明
如果当事人在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及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需在授权委托书上特别标明,如果没有具体明确特别授权事项,那么诉讼代理人在发表上述特别授权事项的意见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不按时缴纳诉讼费用
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或者起诉时没有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在没有被批准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的情况下还不交纳的,人民法院将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出来。
如果当事人提出了反诉但又不按规定预交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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